
暗恋真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。
会不由自主,会患得患失。
而我姐姐就这样不幸的跌落在这爱情的陷阱,
如一只扑火的飞蛾,
不计后果。
只是那男孩太优秀。
高不可攀。
秀色可餐。
他站在喧闹的人群里,
就注定是一段传奇。
他在拥挤的金满地,
被男人过来搭讪,
说,
跟着我,你可以月薪五万,锦衣玉食。
他尴尬的笑了笑,
婉言谢绝的搭着我姐姐的肩膀潇洒离去。
他不知道,
当时的当时,
我姐姐因为这一个无意识的依靠,
砰然心动。
但凡有些高度的人,都有些高处不胜寒。
所以在和我姐姐一起工作的日子里,
他的潜能被我姐姐无限的挖掘,
他的优点被我姐姐无限的放大,
他在我姐的世界里,
开始发光发亮。
可是感情这事很不公平。
在一起需要两个人同意,
而分手却只需要一个人说,对不起。
这该死的爱,这不可能开始的感情,
就趁还没有怒放之前,
让我来扼杀。
我姐姐发短信过来说,
亲爱的,如果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客,我们是不是就应该坦然面对?
我回过去,
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,这个世界,没有谁非要谁才能活,而我要你,做最洒脱的自己。